医疗保险政策明白卡
一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
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医保《三目录》规定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,起付线标准以下的,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;起付线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,门诊和住院合并计算年度支付限额:职工30万元、居民12万元。
(一)门诊待遇
1.门诊统筹(职工、居民)

2. 居民“两病”(高血压、糖尿病)

3.门诊慢特病(门诊慢特病分为: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。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:职工88%、居民70%;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:职工70%、居民50%)


4.保留不新增的17个病种
全省统一门诊慢特病37个病种。同时,针对我市与省不相符的17个病种:精神病、子宫内膜异位症、血小板减少症、红细胞增多症、干燥综合症、银屑病、溃疡性结肠炎、克罗恩病(克隆病)、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、肺动脉高压、肌萎缩侧索硬化症(ALS)、进行性肌营养不良、庞贝氏病、艾滋病、间质性瘤、lGA肾病、肾病综合症病种,不再新增待遇享受人员,原相关待遇享受人员暂时保留其资格和待遇,直至逐步消化退出,不复审。
5.“双通道”管理单独支付药品

(二)住院待遇


二、生育待遇(职工、居民)

三、大病保险(职工、居民)

四、医疗救助
参保人员规范就医发生的门诊慢特病、住院医疗费用,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报销后,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医疗救助。

五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
线上申报:“湖北医疗保障”微信小程序,线上渠道(具体步骤如:“湖北医疗保障”微信小程序申报,打开小程序——点击我要办——找到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——选择为自己办理(或为他人办理)——上传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和身份证——点击完成申报)。在我要查中,选择门诊慢特病申报办理进度。
线下申报:安陆市普爱医院、二医院、中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各乡镇(处)卫生院、三医惠民服务中心、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、安陆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等均可帮代办。
六、依申请救助申请流程
(普通居民发生高额医疗费用,需先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申请身份认定)
1.救助身份认定
(1)特困、孤儿、低保、低保边缘,由民政部门认定;
(2)返贫致贫人口、易返贫致贫人口,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;
(3)因病致贫重病患者:因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,到户籍所属乡镇民政办申请医疗救助身份认定。
2.救助待遇支付
医保部门对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照单全收,并收齐以下资料:《医疗救助申请表》、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复印件。资料齐全的,按其认定的救助身份核审、支付医疗救助待遇。

